全球外匯監管機構介紹-日本外匯市場發展與監管政策

東京作為全球重要金融中心之一,成就了日本成為全球最大的外匯市場,日本外匯交易始終在外匯交易中獨占鰲頭,一方面是嚴格而完善的監管體制,另一方面,投資者對外匯交易的認識也非常成熟。日本金融廳(JFSA)也是全球五大外匯監管機構之一!

本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日本的外匯監管制度。

日本外匯市場發展歷程

日本在戰後初期制定了一項新的修正法案,目的是為了改變之前既定的外匯匯率,逐步放鬆外匯管制,走向市場化,將日元推向國際化。因此,之後東京外匯市場得到迅猛發展,幾乎可以接近紐約外匯市場的規模。

1998年4月,日本修改《外彙和對外貿易法》,使外匯交易更加自由,並開始允許個人投資者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

同年,日本金融廳在日本東京設立,在日本,負責整個金融體係以及金融行業監管的機構是日本金融廳(Japan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即Japan FSA,其主要負責的行業有,證券、保險、銀行以及金融衍生品等。

外匯業務雖然在日本得到了發展,但相關監管與法律仍然不足,這也導致了一系列損害投資者利益的事件發生,當時受監管和不受監管的各類機構有200多家(法律法規不健全階段)。

2003-2004年,一些外資企業進入日本外匯保證金市場,出現個別公司老闆捲走投資者全部資金逃離海外現象。

2005年,日本外匯保證金市場進入新紀元,日本金融廳開始對外匯保證金市場進行嚴格管制。

2005年5月27日,日本金融廳表示同意東京交易所推出外匯保證金業務。從此日本外匯保證金市場分為兩種形式:交易所的外匯保證金市場(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的外匯保證金市場(場外交易市場)。

2005年7月1日,日本修訂的《金融期貨交易法》正式生效,此後,日本開始出現官方的外匯保證金交易平台。

2006年6月7日,日本修改《證券交易法》,後又將《證券交易法》更名為《金融商品交易法》,日本外匯保證金交易均要遵循《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相關規定。

2008年,金融危機過後,日本再次加強對投資機構的風險監管、抑製過度投資。

2009年,日本提出外匯保證金經紀商應構建風險管理制度,制定止損規則,並要求外匯保證金經紀商鬚根據匯率波動情況預存相應的保證金資金,確保經紀商財務安全。

2010年,日本金融廳,分兩次對外匯保證金槓桿率上限進行限定,最終將槓桿上限設定為25倍。

2013年12月,日本的外匯公司已從最初的400多家縮減到99家,以GMO Click、Monex、DMM的金融巨頭在2013年月度交易額突破萬億美元。

至2014年11月,東京交易所共有6家做市商,分別是東京三菱銀行、巴克萊銀行、德國商業銀行、高盛資本、德意志證券和野村證券。而當前的外匯交易所會員共有21家,包括銀行、證券公司和外匯公司。

2016年4月,日本金融廳宣布禁止銀行以及信用卡公司向國外經紀商進行轉賬,這裡的“國外經紀商”指的就是所有日本以外的經紀商。因此,如果日本本土交易者與這些國外經紀商進行交易的話,他們就無法通過國際銀行轉賬或者信用卡來入金。

對於國外的經紀商來說,這樣的規定無疑對他們的業務沒有任何好處,一些高槓桿的國外經紀商在日本市場也少了很多優勢,因為高槓桿以及贈金是很多日本交易者選擇國外經紀商的原因。目前,日本國內的外匯交易量大部分都來自於本土的經紀商。

嚴格的外匯監管政策

這個部分主要從資金安全、槓桿以及財務要求幾個方面來看日本的外匯監管政策。

資金安全

不管是國外經紀商還是日本本國經紀商,都要求將實行資金第三方託管,即將客戶資金進行隔離保管。客戶的資金必須託管在信託銀行,此外經紀商必須委託信託管理人對信託狀況進行監視。萬一客戶所在經紀商破產的話,客戶資金在信託銀行會得到安全保管。之後的資金會通過信託管理人直接由信託銀行返還給投資者。

這個制度對經紀商的資金要求非常的嚴格,因為投資者的資金都放到信託銀行後,經紀商為了規避市場風險而進行清算交易的話,必須自己準備足夠的資金。

槓桿限制

日本現行的外匯保證金交易槓桿比例的上限為25倍(2011年以前,槓桿限制為50倍以下)另外無入金贈金以及其他類似的推廣形式都是不被允許的。

而東京金融交易所的外匯保證金沒有固定的槓桿比例,而是設定固定的保證金額。所以在日本,對於外匯經紀商來說,想要獲得外匯經營牌照非常困難並且從某些角度來說,對經紀商非常不利。

財務要求

在日本,申請經營金融期貨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是股份公司或金融機構,自有資本應在5000萬日元以上。

2004年《金融期貨交易法》的修訂對金融機構提出資本的要求,規定銀行以外的各金融期貨機構必須上報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120%。

在場內交易市場方面,日本對在交易所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的會員機構的資質要求是,資本金3億日元以上、淨資產20億日元以上、資本充足率達200%以上,遠遠高於對從事一般金融交易的機構的資質要求。

此外,日本金融廳還規定,從事場內外衍生品交易的外匯經紀商必須持有本金4%以上的保證金存款,否則不可以進行外匯保證金業務。

其他

日本現行的金融法規還規定非日本居民不允許在日本的交易平台開設外匯保證金賬戶,此舉旨在保護非日本居民投資者。除此之外,持牌經紀商還需要每月提供月末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自有資本比率狀況、業務發展狀況、客戶資金分離保管情況、市場風險、上級交易商風險、交易風險、流動性風險。

目前持有日本金融廳監管牌照的外匯平台有智匯(thinkmarkets)Forex嘉盛等。

日本的場內交易機制

場外業務的場內化是衍生品交易模式的一大創新,東京金融交易所(TFX)於 2005年首次將外匯保證金交易引入交易所市場。東京金融交易所的外匯保證金交易以面向個人投資者的零售業務為主,亦有機構投資者參與,產品推出後,交易規模增長迅速。

TFX外匯保證金交易的運行機制是:由做市商向交易所提供外匯報價,交易所從所有報價中選擇最優價格報給交易所會員,投資者須通過交易所會員進行交易。個人與機構會員均可以申請成為做市商,通過交易所審查後獲得做市資格。按照規定,在交易時間內,做市商需要對交易所內的所有外匯保證金交易持續提供合理的雙向報價,這種做市模式增加了做市商之間的競爭,能夠確保投資者得到最優報價。